答:动物疫病包括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。我国对动物疫病采取“预防为主”的防控方针。
问:什么是传染病?传染病有什么特点?
答:凡是由病原微生物引起,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和临床症状,并具有传染性的动物疾病,称为动物传染病。传染病具有以下特点:有病原体,是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由病原微生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引起的;有传染性和流行性;有免疫性,被感染的动物机体发生特异性反应,耐过动物能获得特异性免疫;可以预防,通过控制传染源,切断传染途径,改善饲养环境等措施,可以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。
问:传染病病程发展有什么规律?
答:动物传染病病程大多数情况下经过以下四个阶段,即潜伏期、前驱期、明显(发病)期和转归期(恢复期)。
问:什么是传染源?
答:传染源是指机体内有病原体寄居、生长、繁殖,并能向体外排出的动物。具体说传染源就是受感染的动物,包括患病动物和带菌(毒)动物。
问:什么是传播途径和传播方式?
答:传播途径是指病原体从传染源排出后,经过一定方式,侵入另一个易感动物所经过的途径。传播方式是指动物传染病病原体更换宿主的方法,通常分为水平传播和垂直传播两类。
问:什么是易感动物?
答:对某种传染病具有感染性的动物称为易感动物。
问:防治传染病应抓好哪些环节?
答:防治传染病应抓好以下三个环节:一是传染源;二是传播途径;三是易感动物。
问:什么是一类疫病?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采取什么控制措施?
答: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,需要采取紧急、严厉的强制预防、控制、扑灭等措施的疫病。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,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:(1)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,划定疫点、疫区、受威胁区,调查疫源,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。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,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,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施封锁。必要时,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。(2)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、隔离、扑杀、销毁、消毒、无害化处理、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,迅速扑杀疫病。(3)在封锁期间,禁止染疫、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、动物产品流出疫区,禁止非疫区内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,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,对出入疫区的人员、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它限制性措施。
问:什么是二类疫病?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采取什么控制措施?
答: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需要采取严格控制、扑灭等措施,防止扩散的疫病。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:(1)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、疫区、受威胁区。(2)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、扑杀、销毁、消毒、无害化处理、紧急免疫接种、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出等控制、扑灭措施。
问:什么是三类疫病?发生三类动物疫病应采取什么控制措施?
答: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、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、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。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,当地县级、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。
问:什么叫人畜共患传染病?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采取什么控制措施?
答:人畜共患传染病是指由共同病原体引起的、在流行病学上有关联的人和动物的疾病。农业部公布的主要人畜共患病包括:牛海绵状脑病、高致病性禽流感、狂犬病、炭疽、布鲁氏菌病、弓形虫病、棘球蚴病、钩端螺旋体病、沙门氏菌病、牛结核病、日本血吸虫病、猪乙型脑炎、猪Ⅱ型链球菌病、旋毛虫病、猪囊尾蚴病、马鼻疽、野兔热、大肠杆菌病(O157:H7)、李氏杆菌病、类鼻疽、放线菌病、肝片吸虫病、丝虫病、Q热、禽结核病、利什曼病。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:(1)迅速报告疫情;(2)尽快做出正确诊断和查清疫情来源;(3)隔离和处理患病动物;(4)封锁疫点、疫区;(5)受威胁区要严格防范,防止疫病传入受威胁区;(6)兽医和卫生部门密切协作,共同在现场完成流行病学调查、动物和人间疫情的处置工作;(7)解除封锁。
问:我国农业部制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包括哪些?
答:农业部制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包括: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、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、猪瘟防治技术规范、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、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、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、传染性法氏囊病防治技术规范、马立克氏病防治技术规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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